規(guī)格:900g*20袋/件
產(chǎn)品特點:
屬有機(jī)磷殺蟲劑,具有較強(qiáng)烈的觸殺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在土壤中持效期較長,藥效穩(wěn)定,適合于防治花生蠐螬、螻蛄等地下害蟲。本劑使用方便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對作物安全。
使用技術(shù)和使用方法:
作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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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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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劑用藥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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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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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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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害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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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0-8000克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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溝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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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公頃用制劑量=畝用制劑量*15
2、總有效成分量濃度值(毫克/千克)=(制劑含量*1000000)÷制劑稀釋倍數(shù))本品在花生播種時溝施,應(yīng)及時覆土,每季施藥一次。
注意事項:
1、本品對高粱、黃瓜、菜豆和甜菜敏感,不慎使用會引起藥害,應(yīng)按登記作物內(nèi)容規(guī)定的使用量和施用方法施用。
2、該藥在光照條件下易分解,所以在田間施藥最好在傍晚和夜間施藥,拌悶過的種子也要避光晾干,貯存時放在暗處。
3、本品不能與堿性藥劑混用。
4、該藥在應(yīng)用濃度范圍內(nèi),對蚜蟲的天敵七星瓢蟲的卵、幼蟲和成蟲均有殺傷作用,對蜜蜂高度,對鳥類、魚和家蠶為劇毒,用藥時應(yīng)注意。
5、施藥時,要遠(yuǎn)離水產(chǎn)養(yǎng)殖區(qū)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。
6、使用本品時應(yīng)穿戴防護(hù)服、手套和口罩,避免吸入。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和飲水。施藥后應(yīng)及時洗手和洗臉。
7、建議與其它作用機(jī)制不同的制劑輪換使用。
8、孕婦及浦乳期婦女嚴(yán)禁接觸。 |